(转)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size=5][b]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b]。 [/size]
[[i] 本帖最后由 光屁股 于 2008-5-18 23:31 编辑 [/i]] 应该的....
庄严哀悼
汶川大地震的遇难者! 今天很多网站都是灰色的~~
我们也应该改一下 这三天都应该把颜色换下,希望论坛管理员注意下。 感谢管理员,沉痛哀悼死难者,你们好好安息吧 祈祷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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